離岸風電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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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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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延續離岸風電推動成果、配合國內基礎設施建置時程,並帶動國內產業發展,經濟部已於110年7月23日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續於8月19日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開放業者規劃申請;自115年至124年,每年新增1.5 GW,穩健有序推動離岸風電發展,有效達成離岸風電目標及期程,支持離岸風電永續長久發展。

      第一期申請期間公告 : 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之第一期受理申請期間,自中華民國111年8月16日起至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止;續於12月14日辦理第一期選商開價會議,6家開發商共計10個風場,因案場有範圍重疊的狀況,將於年底正式函知各開發商。

經濟部選商新聞稿  第一期選商結果

      第二期申請期間公告 : 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之第一期受理申請期間,自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起至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止;經濟部公告如下。

第二期受理期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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