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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選商機制及難題為何?
一、 R3.2選商規則明確且符合公平性原則:
(一) R3.2選商規則已於2023年11月23日公告,規則明確且符合公平性原則。
(二) 經濟部秉持嚴謹、公平、公正立場,於符合「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下,將由委員會檢視各業者之財務、技術等方面能力,遴選出優良開發商投入台灣市場,確保離岸風場順利開發。
二、 R3.2選商收件時程達成共識後公告:R3.2選商收件時程歷經多次公開會議後與開發業者達成共識,並於2023年12月12日明確公告起迄時點為自2024年3月11日起收件,並於2024年4月10日截止。
三、 R3.2選商收件結果:
(一) 共有臺灣本土、歐洲、美洲等6個開發團隊,共8案風場投標,持續共同合作推動臺加灣再生能源、能源轉型的步伐。
(二) 經濟部刻依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審查作業,並已於2024年07月09日公告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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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選商機制及難題為何?
一、 區塊開發(第1期)選商過程嚴謹,已於2022年底完成選商及容量分配
(一) 事前充分溝通凝聚共識:有關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1期選商機制係召開多次溝通會議,並依據於2021年8月公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來辦理。
(二) 履約能力嚴格審查: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1期審查係分由能源署、產發署分就履約能力、產業關聯等議題召開多次分組審查會議,並於11月7日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審查會議,11月8日召開「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一期選商作業技術與財務能力」審查會議,完備相關開標資格,並於12月14日完成開標作業,12月30日公布容量分配結果。
(三) 7個風場獲配容量:共計11個案場參與選商,選商結果核配6組開發商共計7個風場獲配容量。
二、 行政契約充分溝通:
(一) 已召開4場次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契約書(草案)說明會,充分徵詢業者意見。
(二) 經濟部業已酌參開發商意見,將惡劣氣候因素、基礎建設延遲、法令變更等列入行政契約不可抗力因素;已於2023年2月18日公告。
三、 獲配業者已全數完成簽約:共5家業者(渢妙、海盛、海鼎二、環洋、海峽)於2023年8月30日申請簽約,5家業者並於2023年12月底前,全數完成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