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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機運轉產生的眩影應如何處置?
有關眩影;風力機葉片投影的長度,會隨日照角度的變化而改變,由此地球自轉的原因,地表上每一固定點受到風力機投影的影響,一日當中僅有1~2小時左右。且目前尚無國內外文獻支持風力機投影將造成居民危害的研究結論。
倘若風力機投影為周遭住戶帶來不適感,民眾可逕向開發商申請,請其提出改善作為,如安裝窗簾…等來減緩不適感。 - 2
風力機運轉是否會產生電磁波?
風力機發電與行動電話發射電磁波不同,風力發電發出的電是11.4kV/22.8kV的電,幾乎沒有電磁波的問題。一般而言,會有電磁波通常屬於大型發電廠,其電壓高達161kV/345kV超高壓變電站,才會有電磁波問題。
另根據工研院於2010年5月27日在桃園觀威風力發電之開關場及兩座風力機下所做之電磁波測試結果,風力機產生的電磁波,經多次量測僅為0.03μT~0.04μT(相當於0.3~0.4毫高斯,一般家用微波爐的電磁波約為750~2,000毫高斯)。風力機產生的電磁波比家門口電線桿的電線還低,且遠遠低於各類家電產生之電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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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機會影響景觀嗎?
風力機設置是否影響景觀,涉及個人主觀及多重社會因素,例如:個人審美觀、對風力機的理解程度及對再生源的需求…等,見仁見智,難有定論。
通常風力發電機的設置常形成一個面積廣闊的「風電場」,多架風力機隨風一起轉動,看來賞心悅目。然而也有少部份人士質疑風力機設置有礙自然景觀。所以,德國嘗試將風力機設置融入當地環境,塔的下半部漆成與牧場同色系的綠色,往上則漸漸變淺,以基地環境整體性作為設計考量,讓風力機與當地紋理和諧共生;從融入當地景觀,降低視覺衝擊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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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機設置期程約須多久?
依據電業法之規定,風力發電設置可約略分為下述五個階段:(1)電業籌備創設申請(2)同意備案/施工許可(3)辦理簽約、(4)併聯試運轉以及(5)成立給照/購電執行。
完成併聯審查及初步協商後,取得電業籌備創設許可(效期一年)、申請同意備案並完成簽約後,廠商須申請施工許可、辦理簽訂購售電契約及併聯之細部協商,並於施工許可有效期間(二年)內施工完竣且申請查驗,由經濟部核發電業執照後始得營業。
從籌設許可、施工許可到成立給照並無一定時程,短則一年長則三至五年不等,視個案而定。 - 5
風力發電設置地點的考量為何?
風力資源的好壞對風力發電機的發電量極為重要,在規劃時需考量設置區域的風資源特性,而風資源特性良好通常係指風期長、平均風速大、風力平穩且不受遮擋。
地理條件上能否形成穩定且充足的風。風速越高的地區,風力發電機獲得的風能越多,相對的經濟效益越好;風向穩定少紊流的環境對風力發電機本身的磨耗較低,機組較不易受損,運轉壽命較長。因此需慎選周遭環境,避免風力機設備受建築物、樹木遮擋產生擾流影響。考慮地理環境適宜及交通便利,需要寬廣的道路方能順利運輸巨大葉片與塔身,且有足夠輸送發電電力的電纜,以減少投資成本並增加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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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發電對環境生態影響為何?
風力發電對環境生態的影響主要包含:1.噪音2.眩影閃爍3.鳥類,若為離岸式風力發電則可能增加了水下噪音與施工時產生的震動進而影響魚類、低棲生物、海洋哺乳動物的棲息。
- 噪音:引起空中噪音的包含葉片旋轉所造成之風切聲(氣動噪音)和機艙內之動件所產生的機械噪音,這兩者分別可經過葉片設計和減低轉速以及加強機艙隔音來降低噪音。
- 眩影閃爍:可規範風力機距離、停機時間和植樹與以降低其影響與不適感。
- 鳥類:一般認為風力發電影響生態最鉅的項目是鳥類,對鳥類生態可能影響包含:遷徙或覓食的鳥類撞擊風力機、風力機阻斷鳥類覓食區與棲息地或遷徙路徑、棲息地特性變更使鳥類離開原固定覓食或棲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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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發電機從設置到營運,針對安全性考量為何?
- 安全承諾協議書:申請施工許可時,要求業者檢附與「風力機塔筒高度加葉片長度之距離」範圍內之居民簽具安全承諾協議書。並於施工許可申請前,召開地方說明會,並應針對各風力機250公尺範圍內之住戶確認個別通知與會。(能源署發給業者籌備創設函中規定)
- 風力機認證:國營企業(台電)採購風力機時,應符合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即機組本身須經第三方認證,符合國際規範IEC61400-1(涵蓋性能與安全性測試)或國內規範CNS 15176-1之證明書。(政府採購法)
- 專業技師簽證:業者於竣工時,須檢附電機及相關技師簽證或雜照、保固等文件,確保符合當地相關規範。(能源署電業竣工查驗作業要點)
- 電業設備查驗:能源署已建立完整的電業查驗制度,規定業者依照原廠或作業說明書之建議進行查驗(定期),於每年2~4月申報查驗結果;依電業法第八十一條「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對於電業報告,得令其補充說明或派員查驗」。第八十二條「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對於電業設備,得隨時查驗,其不合規定者,應限期修理或改換,如有發生危險之虞時,並得停止其工作及使用」。(能源署電業法)
- 航空障礙警示: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局)的規定,高度60公尺以上建築物需依「民用航空法」之「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規範」設置航空障礙警示裝置。(交通部民用航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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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機的噪音目前有無相關管制規定?
有關風力機噪音部分,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環境影響評估施行細則」、「噪音管制法」及「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規定,已於環評階段、施工階段及營運階段加以規範。若對噪音有疑慮,可告知地方政府環保局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單位將依其「噪音管制標準」及查核機制予以處理,若未符合管制標準,將限期改善,未如期改善者,得按次或連續處罰新臺幣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或令其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以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2013年8月5日環保署所公告之規定,參考法國、紐西蘭、英國、南澳及義大利之管制方式,採噪音增量管制方式管制全頻噪音,低頻則採單一標準管制。
風力發電機組噪音管制標準(以環保署公告為準)
頻率
20 Hz – 200 Hz
20 Hz – 20 kHz
時段
日間
晚間
夜間
全時段
第一類 亟需安寧區
39
39
36
整體音量日間或晚間>50 dB(A)或夜間> 40 dB(A)者,噪音增量需≤ 5 dB(A)。
(噪音增量=整體音量-背景音量)
第二類 住宅區
39
39
36
第三類 住商混合區
44
44
41
第四類 工業區
47
47
44
備註:測量風力發電機組全頻或低頻噪音時,應於陳情人指定之室內地點測量。